2026年6月25日,民航局正式印发AP-21-52R1《批准放行证书的签发和管理程序》(民航规〔2026〕15号),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这份文件不仅是名称的变更——将原“批准放行证书/适航批准标签”正式定名为“批准放行证书(AAC-038)”,更从制度层面厘清了“谁有权签发、什么情况下签发、怎么填写才合规”三大核心问题。对于生产机构、零部件供应商乃至无POA的初创企业而言,这是继PC改POA之后,又一必须吃透的实操性文件。
一、核心定义:一张表格,两种用途
AAC-038表格虽然只有一页纸,但在适航体系中承担着截然不同的两种职能:
1. 证明制造符合性:主要用于试验产品。即在TC/STC/CTSOA取证阶段,证明原型机上的发动机、螺旋桨、遥控台(站)或零部件符合申请人确认的设计。这是局方开展符合性验证的前提。
2. 证明适航性:主要用于已获设计批准的批量产品。即证明产品符合经批准的设计并处于安全可用状态,是产品交付、装机乃至出口的“通行证”。
值得注意的是,新版程序明确:AAC-038不适用于维修放行。维修后的放行需按民航局其他专门规定执行(表格第14栏相关栏目已划去,仅在特定维修场景下启用)。
二、签发主体:从“谁都能签”到“授权签发”
这是本次修订最硬核的变化,签发权限被严格限定在三类主体:
1. 局方或委任代表:签发用于证明制造符合性的AAC-038(试验产品)。
2. POA持证人的生产放行人员:签发用于证明适航性的AAC-038(批量产品)。这是常态化的签发模式。
3. 无POA制造人的授权放行人员:针对尚未取得生产机构许可证(POA)的企业,经局方同意的生产计划下,可由制造人自行授权的放行人员签发适航性证书。
实务提示:2027年7月1日前是过渡期。旧版生产许可证(PC)、PMA持证人应尽快按AP-21-31要求转换为POA,并完成生产放行人员的授权备案,否则届时将失去AAC-038的签发资格。
三、填写规范:18个栏目的“避坑指南”
新版程序花了大量篇幅细化填写要求,以下几个栏目最容易出错,需重点关注:
l 第2栏:务必准确勾选“制造符合性”或“适航性”。勾选不同,后续的签发逻辑和效力完全不同。
l 第3栏(追踪编号):必须唯一。建议采用“POA编号-年份-流水号”格式,这是实现全生命周期追溯的关键。
l 第11栏(产品状态):制造符合性填“试验产品”;适航性填“新的”,且PMA件需加注“CPMA件”,CTSOA件需加注“CTSOA件”。
l 第12栏(备注):这是信息密度最高的栏目。必须填写设计依据(如TC号、图纸版次)、适航指令(AD)执行状态。若是出口件,必须在此栏注明“EXPORT”及进口国特殊要求。
l 第13a栏:系统预设了两种声明文案,分别对应制造符合性和适航性,签发人只需确认勾选无误并签字即可,但需确保声明内容与第2栏勾选一致。
四、特殊场景:这些情况需要重新签发
AAC-038并非“一签永逸”,以下五种情况会导致证书失效,必须重新签发:
1. 状态变更:产品经历了设计更改或维修,导致状态变化。
2. 用途转换:原本用于国内交付的产品转为出口,原证书自动失效,需换发出口专用证书。
3. 丧失适航性:未按AD要求执行改装,或发生故障未修复。
4. 产品退役:产品报废或永久停用。
5. 填写错误:写错信息需重发新证,原证作废,并在新证备注栏注明原证书编号以便追溯。
此外,程序还创新性地允许“一证多用”与“拆分使用”:对于批量小零件,可以一份证书涵盖一批次;若这批零件中部分要出口,可拆分签发,原国内证书对应部分自动失效。甚至可以将一份证书复印,加盖受控章后作为等效证明文件使用。
五、企业应对建议
面对新规,建议企业立即开展以下自查:
1. 权限自查:确认是否已取得POA?生产放行人员是否完成局方授权?授权是否在有效期内?
2. 表单更新:立即停用旧版AAC-038(或旧标签),更新为2026年6月版新表格。
3. 培训到位:组织质量、生产、库房相关人员培训,重点讲解第12栏“备注”的填写要求(特别是AD状态、设计依据和出口标注),避免因填写不规范导致产品被拒收。
4. 系统对接:将AAC-038的追踪编号管理纳入ERP或MES系统,确保编号唯一且可追溯。
联系方式
纵横世纪企业管理咨询(航空汽车军工质量培训中心)是最具专业从事航空Nadcap 、TPG、MedAccred 、AS9100、AS9110、AS9120 、AS9145、AS6081、ASA100、CAMAC IATF16949、GJB9001军标管理咨询、ISO15085、ISO3834、适航咨询、企业自运营管理、年度战略管理、高端特殊工序认证咨询、精益生产现场改善及人才培养管理咨询公司,汇集各领域优秀、诚信专家顾问团队,落地实战顾问、培训导师,管理学博士等组成团队,致力于为企业管理提供以利润用结果为导向的认证咨询与管理培训服务,我们的管理顾问在航空Nadcap及航空AS咨询中均可熟练运用中英双语,均为经CCAA(中国认证认可协会)、IRCA(国际审核员注册协会)和RABQSA(美国认证认可委员会)认证的专业人士。
咨询电话:13537686468 叶老师
邮箱地址:zhsj@iatfas.com,
微信咨询:19864274625 咨询助理
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永盛大街111-108号纵横世纪航空质量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