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航双边协议,是一国航空产品通往国际市场的“通行证”。回顾中国民航适航发展史,就是一部从“学徒”到“对等合作者”的奋斗史。从1986年签署首份备忘录,到2017年实现中美全面互认,再到中欧协议草签,中国正逐步打破西方对适航话语权的垄断。
一、起步:中美合作的“奠基时代”
中国双边适航始于上世纪80年代。1986年签署的《中美民用航空技术合作协议备忘录》(MOA),是中国适航体系的“启蒙教材”。彼时,中国适航部门刚成立,FAA通过为期数月的“Y12Ⅱ型飞机专项培训”,为中国培养了第一批适航审查骨干。
1991年,中美有限双边适航协议正式生效,这是中国签署的首个实质性适航协议。随后开展的“影子审查”(Shadow Certification)成为经典案例:1992年至1995年间,中美双方共同对哈飞Y12Ⅳ型飞机和蓝宇航空轮胎进行联合审查。这种“手把手”的教学模式,不仅让Y12Ⅳ获得了FAA型号合格证,更让中国适航当局的审定能力首次获得了FAA的认可——认可范围涵盖5700kg以下通勤类飞机及TSO项目。
二、攻坚:ARJ21的“磨刀石”效应
进入21世纪,ARJ21-700项目的启动将中美适航合作推向了深水区。2008年,FAA正式受理ARJ21-700的TC申请,并于2010年启动了包含51项技术评估的影子审查。尽管由于种种原因,FAA最终未能在2015年为ARJ21颁发TC,但这7年的“陪跑”极具价值。
ARJ21项目极大地锻炼了中国适航审查队伍,完善了CCAR-25部的符合性验证方法,为中国商飞后续C919的审定积累了宝贵经验。更重要的是,它促使双方重新审视合作关系,最终促成了2017年《适航实施程序》的签署,实现了两国民用航空产品的全面对等互认。
三、突围:中欧适航的“里程碑”
相较于美国的严苛,中国与欧盟的适航合作走了一条务实路线。由于尚未签署全面双边协议,此前中欧主要采取针对单一型号的“工作安排”(WA)模式,效率较低。
转折点出现在2017年12月。中欧双方就《中欧民用航空安全协议》及双边适航协议草案文本达成一致并完成草签。这一协议具有里程碑意义:它不仅确立了双方在适航审定、飞行运行、人员执照等领域的全面对等互认原则,还创新性地允许在文本正式生效前,双方即可受理对方产品的认可申请。这意味着,无论是空客的机型进入中国,还是未来的C919进军欧洲,都将大幅简化审定流程,降低企业成本。
四、务实:中俄合作的“项目导向”
中俄适航合作则更具“项目导向”特征。2001年签署《关于促进航空安全的协议》后,双方围绕具体机型签署了8份技术协定,涵盖了TU-204、MI-26TC、KA-32A11BC以及我国的MA60等机型。这种针对特定型号的深度技术合作,不仅解决了单一产品的进出口问题,也为未来CR929宽体客机的联合审定积累了跨国协作经验。
五、现状与展望
截至目前,中国已与美国、俄罗斯等1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双边适航协议,并与欧盟签署了促进国产航空器海外运行的协议。
结语
中国双边适航的历程证明,核心技术的自主可控与审定能力的国际互信是相辅相成的。随着C919的腾飞和CR929的推进,中国正从适航标准的“跟随者”转变为“参与者”。未来,构建更加公平、多元的全球适航合作新格局,是中国从“航空大国”迈向“航空强国”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