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几篇文章我们聊了适航批准、运行评审,还有国外的审定体系。这一篇,我们把目光拉回国内,看看中国民航局制定的适航管理程序——也就是审定工作到底怎么具体操作。
限于篇幅,我们重点讲几个与航空器设计制造密切相关的概念:审定基础、符合性方法、审定计划,以及制造符合性检查。这些是适航审定中最基础、也最常用的“工具”。
一、审定基础:审定的“法律依据”
审定基础,简单说就是审定时依据的标准。它包括:适用的适航规章、环境保护要求,以及专用条件、豁免和等效安全。
在实际审定中,有三个概念特别容易混淆,但非常重要:
1.专用条件
当航空产品具有新颖或独特的设计特点,而现有适航规章没有给出适当的安全要求时,局方会制定并颁发专用条件。它的安全水平与适航规章等效,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比如,B787和A350大量使用复合材料制造机身和机翼,现有的金属结构适航标准不够用。欧美适航当局就颁布了一系列专用条件,涵盖飞行中火灾、适坠性、燃油箱安全等,确保新技术的安全性。
2.豁免
豁免是指:申请人因为技术原因,确实达不到某条适航要求,可以向局方申请暂时或永久豁免。
注意,豁免不等于可以不安全。申请人必须采取其他技术措施,证明能达到当前可接受的安全水平。
举个例子:运输类飞机的发动机设计,很难完全满足“任何单个失效都不能危及飞机安全运行”的要求。FAA根据统计指出,不可控高推力故障的概率约为每飞行小时1×10??次。如果申请人能证明自己的设计在可接受的安全范围内,并采取了所有可能的补偿措施,FAA就会考虑同意豁免申请。
3.等效安全
等效安全是指:产品不能直接证明符合某条条款,但通过采取补偿措施,能达到与条款要求同等的安全水平。
比如,B787的襟翼手柄没有放在规章要求的位置(油门杆之后254mm),而是并排在油门杆右方。波音申请了等效安全,论证该设计同样能防止驾驶员误操作,最终获得认可。
二、符合性方法:怎么证明“我合格”?
申请人要向局方证明自己的产品符合适航条款,需要采用各种方法。国际上通行十种符合性方法,代码从MC0到MC9:
代码 | 名称 | 简要说明 |
MC0 | 符合性声明 | 直接在符合性记录中声明 |
MC1 | 说明性文件 | 技术说明、图纸、计算方法等 |
MC2 | 分析/计算 | 载荷分析、疲劳分析、性能计算等 |
MC3 | 安全评估 | 功能危害性评估、系统安全性分析 |
MC4 | 实验室试验 | 台架试验、静力/疲劳试验等 |
MC5 | 地面试验 | 在飞机上进行的系统地面试验 |
MC6 | 飞行试验 | 利用原型机或生产机进行的试飞 |
MC7 | 航空器检查 | 隔离检查、制造符合性检查等 |
MC8 | 模拟器试验 | 评估潜在危险故障、驾驶舱评估 |
MC9 | 设备合格鉴定 | 综合多种方法鉴定设备是否合格 |
审查中,根据条款的具体要求,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或多种组合来表明符合性。
三、审定计划:审定的“施工图”
审定计划是申请人制定的、关于采用哪些符合性方法来验证产品对规章符合性的计划。它集成了申请人的取证计划和审查方的管理计划,包括项目描述、审定基础、验证方法、时间表、责任分工等。
复杂项目还可以拆分成项目级和系统级计划,相当于一张详细的“施工图”。
四、制造符合性检查:现场“验货”
制造符合性是指:航空产品及零部件的制造,符合经批准的设计资料。制造符合性检查,就是局方派人到生产现场,确认产品制造、试验、安装是否与设计一致。
这是一种抽查,检查项目由工程代表和制造代表共同确定。通过检查,可以确认产品构型与偏离情况,验证生产工艺是否稳定可靠,确保每件产品都符合型号设计、处于安全可用状态。
制造符合性检查是适航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民航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总结
从审定基础(专用条件、豁免、等效安全)到符合性方法(十种验证手段),再到审定计划和制造符合性检查——这套适航管理程序,就是局方和申请人之间的一套“共同语言”和“操作规程”。
它既不是死板的条文堆砌,也不是随意的自由裁量,而是一套逻辑严密、方法科学、执行严谨的体系。正是因为有了这套程序,每一张适航证的背后,才站着一个令人放心的安全承诺。